为推进珍惜时间,刻苦学习优良学风建设,在学生中形成先进更先进,后进赶先进的比学赶超氛围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 一、评选办法 1、学习标兵奖每学期开学初评选一次,各年级各专业文化课成绩第一名为学习标兵奖获得者; 2、学习进步奖每学期开学初评选一次,各班级文化课成绩较上学期排名进步最快的为学习进步奖获得者; 3、一年级新生第一学期不参与学习标兵奖和学习进步奖评选; 4、四年级学生第二学期不参与学习标兵奖和学习进步奖评选; 5、学习标兵奖和学习进步奖评选应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。 二、奖励办法 1、以红榜形式在教学楼、办公楼等多处公布获奖名单; 2、以学院文件下发各班级,号召同学们向获奖同学学习; 3、学院召开专项表彰会: (1)宣读表彰文件; (2)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。学习标兵奖每人100元,学习进步奖每人50元; (3)学习标兵奖获得者交流学习经验。
本办法解释权归金融与数学学院 2013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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