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妥善解决转专业学生、休学复学、交流学生等评奖评优和党员发展问题,进一步规范金融与数学学院学生评奖评优、党员发展工作,结合皖西学院评奖评优有关规定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,特制定本规定。 1、对于转专业学生,必须在转入金融与数学学院2学期后才有参加资格; 2、对于休学复学学生,必须自复学2学期后才有参加资格; 3、对于交流学生,必须自返校2学期后才有参加资格; 4、以上三类同学,在金融与数学学院学习一学期后,可以参加只需要考察一学期表现的评奖评优。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金融与数学学院党总支。
金融与数学学院 2017年9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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